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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31 上午4:33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女子到新北市新莊區「曜生婦產科診所」剖腹產女,事後左下腹疼痛不已,轉診發現肚內有一塊棉絮物及發炎組織,怒告執刀醫師劉百?;板橋地院法官昨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劉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了解,本案發生後,雙方曾多次洽談和解,陳女開出2000多萬元金額,但對方只願賠償6萬元,法院依法判決,陳女另對劉百?2000多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判決指出,9739日 ,陳女到曜生婦產科剖腹生產,同年812日 左下腹疼痛,前往黃金喜婦產科診所就診,經醫師建議轉往亞東醫院檢查,手術後取出長寬高分別為5.551.5公分 的異物及發炎組織。

法院審理時,劉百?辯稱,他不知陳女腹內異物何來,其委任律師說,手術取出的異物,尚難認定是先前剖腹手術的殘留物。

法官認為,根據陳女剖腹生產後,左下腹並未進行其他手術,及遭受外來侵入性傷害,認定該異物是剖腹手術所殘留;再依據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劉某及其他醫師證詞,認定劉某不慎將棉絮物留在脂肪層內。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剖腹留紗布-醫生判4-203330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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