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黃天如、張睿纖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16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天如、張睿纖台北報導】

眼科名醫蔡瑞芳宣布不再做雷射近視手術,醫界正反意見持續發酵。衛生署表示,將密切注意國內外文獻及醫學期刊相關報導,若發現雷射近視手術本身確有導致患者不可逆的嚴重後遺症疑慮,不排除提至醫事審議委員會討論,重新限制執刀醫師資格。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雷射近視手術八十四年在台灣完成人體臨床試驗,次年解除人體試驗,列入常規醫療,但仍限制執業五年以上的眼科專科醫師才能進行雷射近視手術;八十八年完全解除列管,過程相當慎重。

石崇良說,任何醫療手術都會有風險,雷射近視手術也不例外,醫師本身的技術及經驗也會影響是否出現後遺症機率。若經醫學文獻實證發現,非關醫師、而是雷射近視手術本身有相當機率導致患者發生後遺症,衛生署不排除全案重提醫事審議委員會醫療技術小組討論。

曾接受蔡瑞芳雷射近視手術的病患質疑,如果真的有併發症,如何補救?蔡瑞芳強調,雷射手術安全性無庸質疑,如果眼睛沒有異狀,就不用擔心;但如果曾雷射,視力忽然減退,眼睛檢查後也沒有異狀,就要考慮是否和雷射手術有關,應及早就醫檢查。

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理事、秀傳醫院眼科部總監林浤裕表示,根據國內外大型研究,受到先天體質影響,約有一%患者術後會出現夜間眩光及眼睛短暫乾澀現象。併發症是因手術器械不潔或術後傷口碰水等汙染,進而引發角膜發炎、失明等後果,雷射近視手術衍生這類嚴重併發症的機率只有萬分之三.八,民眾只要慎選信譽良好的合格醫院,就能將機率降到最低。

http://tw.news.yahoo.com/雷射近視後遺症-衛署嚴管醫師資格-213000440.html

yahoo─健康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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