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生報更新日期:2010/01/06 00:07 【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

中央健保局昨(五)日宣布,調降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及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從原本的三萬、五萬,到二‧九與四‧八萬元,估計一年約有二萬二千多人受惠,可退費,若有多付費的民眾,健保局也將在隔年三月發退費通知,若未收到退費通知,民眾可持收據正本及申請書向健保各地分局提出申請。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指出,因同一疾病急性病房住院三十日以下或慢性病房住院一百八十日以下,應自行負擔一成的醫療費用,但健保局訂有部分負擔上限,去年同一疾病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是三萬元,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則是五萬元。

 

不過,衛生署公告,從今年元旦起,把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及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從原本的三萬、五萬元,調降為二‧九與四‧八萬元,估計一年約有二萬二千人受惠。

 

不過,民眾自付一成的住院部份負擔費用並不包括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如指定醫師費、伙食費、病房差額費、交通費、掛號費等。

 

蔡淑鈴說,每年民眾因住院多付超過上限的部份,健保局都會在隔年三月,發退費通知,提醒民眾若自覺有超付,且未收到退費通知者,可持收據、申請出向健保局各地分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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